|
|
|
|
|
|
 |
推荐信息 |
|
|
 |
热门信息 |
|
|
 |
相关资源 |
|
|
|
|
|
|
|
|
您的位置:首 页 > 公共人事服务信息 > 正文 |
| 点击: 时间: 2008-6-10 13:01:00 编辑: 综合部 【文章文字大小调节:大
中 小】 |
|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的通知 |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会计人员;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穗财会[2008]4号)及《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会[2008]7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现将我区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确认依据 参加财政部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且成绩优秀,即获得全国或广东省会计知识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网上答题成绩为93分(含93分)以上的会计人员,确认其完成2007、2008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参加网上答题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会计人员,确认其完成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参加网上答题但成绩不合格的会计人员,补记其2006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完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一次。 二、 确认对象 凡在我中心办理会计继续教育确认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与海珠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2、已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人员; 3、属于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辖范围内的持证人员。 三、确认时间 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7月1日。 四、 确认程序 (一) 自行成绩查询。 凡是参加第三届全国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答题的考生成绩可在财政部www.mof-com/kjds01/candidate/login.aspx网站通过“参赛号”和“登陆密码”查询,获奖人员名单可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www.gdczt.gov.cn查询。 (二)已参赛成绩在93分以下的区内持证人员办理继续教育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审核后立即退回): 1.常住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网上成绩查询结果; 4.填写《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汇总表》。 (三) 93分(含93分)以上的会计人员,确认其完成2007、2008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2008年7月1日后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到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206受理窗口办理,电话:020-38920206 (四)对于未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或参加但成绩不合格的持证人员,应于2008年4月下旬至9月底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地址: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电话:020-83496107)、广州市中华会计成人中专学校(地址:越秀区东风西路167号,电话:020-81361734)咨询补学相关内容。
附件: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汇总表
海珠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
|
|